从2010年9月1日起,京港澳高速公路(G4)(清远段)北行2045KM—2037KM段(含鱼湾北行服务区)将划定为严管示范路。该路段全程8公里,道路路面开阔,并且呈扇形的弯道下坡路况,区间路段的大型车占道行驶、超速行驶、违法行使、违法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问题相对比较突出,而这些问题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构成了交通安全隐患,容易造成交通事故。
为了进一步加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全面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切实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全力遏制机动车超速、客车超员、酒后驾车、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规范高速公路通行秩序,全力预防并减少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清远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一大队结合该辖区实际情况,决定多措并下、多管齐下,对交通秩序相对混乱、事故易发和多发的京港澳高速公路北行2045KM—2037KM段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严格管理。
记者近日在清远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一大队了解到,据统计,2002年2月至2010年7月间,该路段路长虽然仅占京港澳高速公路清远段双向全长的4.2%,而交通事故四项指数中,事故总数占8%、死亡人数占10%、受伤人数占6%、直接经济损失占8%。
该大队的大队长欧建文告诉记者,2009年12月国标网改造完成后,辖区同行最高限速由原来每小时100公里提高至120公里,交通事故在限速提高后呈明显上升趋势,今年1月至7月,该路段交通事故四项指数分别提高至14%、29%、7%和13%。其中还有两起特大交通事故:2005年8月5日,发生一起3死3伤的交通事故;2010年7月10日,发生一起6死1伤的交通事故。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对北行2045KM—2037KM路段实施严管措施很有必要,而且势在必行。
随后,副大队长张健聪向记者详细介绍了该严管路段交通管理工作具体的措施,首先将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建立科学合理安排的巡防管控机制,实现联勤联动,综合治理;其次将利用科技强警的手段,投入车载移动取证、区间测速等设备进行监控和监管,利用服务区平台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有效过滤和筛选;最后对于强行强通、不听劝阻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严管,从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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